时间:2019-05-07 来源:小程序工厂
有带跟进, 时刻关注 微信小程序审核的成长。
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填写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站名称、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名、网站域名、网站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等信息事先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证明主体可以合法经营医疗器械;《备案》是针对网络销售要求进行的备案凭证,因此,微信小程序医疗器械经营、销售类目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凭证
那像我们这种卖医用冷敷贴的,是不是只要网络销售的备案凭证就行了
一类不需要备案凭证, 二类需要备案, 三类需要经营许可, 他们还在学习政策法规
腾讯人工客服 完全联系不上, 这里是唯一能交流的地方, 嗨, 感慨^^ 看到 和某宝的差距了 吧
这么多人看好微信小程序, 进来100 人, 90人都因为这退缩了,
他们要备案凭证,参照的是《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不是《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这个还稍微可以理解一下,但是让我提供经营许可证 我是没办法理解的,只能说他们类目审核方面还是有待完善的,现在某宝推微信小程序的力度没有腾讯那么大,所以很多人还是想做微信小程序的
第二章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
第七条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是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或者办理备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许可或者备案的除外。
持有人通过网络销售其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受持有人委托通过网络销售受托生产的医疗器械,不需要办理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其销售条件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要求。
持有人委托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应当评估确认受托方的合法资质、销售条件、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能力,对网络销售过程和质量控制进行指导和监督,对网络销售的医疗器械质量负责。
经营许可证 和备案 也是或 的关系,不是同时具备的啊 药监部门也是不是 管理的 ,
请看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第七条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是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或者办理备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许可或者备案的除外。第十条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在其主页面显着位置展示其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产品页面应当展示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相关展示信息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其中,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的编号还应当以文本形式展示。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更新展示内容。第十三条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其生产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