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4-30 来源:小程序工厂
你好,
1.你好,根据《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受理设置申请后,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书面答复。批准设置并同意其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在《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中注明;批准第三方机构申请设置互联网医院的,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医疗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申请执业登记。
2. 故 涉“医疗-互联网医院”类目需提供卫生健康部门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或 合作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 执业登记机关的审核合格文件;
3. 涉类目资质详情可参考:https://developers.weixin.qq.com/miniprogram/product/material.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