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进行微信小程序迁移,申请绑定的商户号是通过新主体微信公众号开通的,现原主体微信小程序需要绑定新主体的商户号,绑定申请被驳回
原因为:“经核实服务号为网络推广/网络广告业务,标准费率为1%,此次申请商户号为0.6%,不支持绑定,请知悉”
不太理解这句话,我要将新主体的商户号和原主体微信小程序绑定,与服务号的标准费率有什么关系吗?
微信小程序开发问题解答
微信小程序开发者回答:
http://kf.qq.com/faq/140225MveaUz1501077rEfqI.html
可以参考这里的不同类目的收费标准
本文网址:http://www.91bianli.com/kaifazhinan/76505.html